分类名称 | 保健食品禁用物质 |
中文名称 | 人工驯养繁殖或人工栽培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
数据来源 | http://www.scfda.gov.cn/directory/web/WS32/CL3382/78261.html |
基本信息 | 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由国务院及其农业(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中收入的野生动物、植物品种。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使用人工驯养繁殖或人工栽培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成份的,应提供省级以上农业(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批准日期 | 2001-06-07 |
公告号 | 卫法监发[2001]160号 |